6588原创精品集《 武侠-仙侠系列(长篇全本)精品电子书第一集》

 日期:2007-10-23 1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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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这是什么?”
“你的命。”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这句话便是你为我所批之命?”
“正是。”
“此话何解?”
“当中意思,是说只要你一遇风云,便能化作九天之龙,天下将尽在你的脚下!”
“那何处可遇风云?”
“不知道。”
“连你也不知道?”
“风本无形无相,没有一刻静止;云亦聚散无常,飘渺不定!纵使穷究玄机,也算
不清天上风云之反复!”
“无论如何,我毕生宏愿总算得偿,也觉无憾!”
“不是一生,而是半生。”
“半生?”
“这只是你前半生的命!”
“那后半生呢?”
“时机未至,无法得知。”
“何时方是时机呢?”
“为何世人总想得知天意?虽知天意难测,不知比知更为幸福!”
“我不明白。”
“毋用明白,就让一切随缘吧!”


正文 第一章 大祸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蜀地山多,水多,因为有了都江堰水利工程而号称天府之国,可惜围绕在成都平原四周的大山并没有享受都江堰水利工程带来的实惠,大部分人的生活依然非常贫穷。然而山里风景秀丽,民风淳朴,消息闭塞,是避世隐居的绝好去处。
  九龙镇是蜀地南端的一个平常小镇,四周全是高山,就算在蜀中也属于偏僻之地,再向南不远就是云南境内了。九龙镇的人对镇子外面的事情知道得不多,就知道本镇有两个庄子算是本地首富,庄子中的人在镇子上一跺脚,整个镇子都会颤抖一下。一个是镇子北面的孤云庄,一个则是镇子西边普维山脚的幽煌山庄。这两个庄子平时并无来往,可是却能一山容二虎,河水不犯井水,在九龙镇上相安无事。
  正午,昨天才过完十岁生日的莫天悚一手提着一张雕花的太师椅,一手拿着一个香炉来到花园中的一棵正开得热闹的紫薇树下,放下太师椅和香炉以后就开始东张西望。
  正是三伏天气,谁也不会在正午的时候顶着大太阳出来闲逛,何况在幽煌山庄人人都知道这是庄主莫少疏教导儿子莫天悚练功的时间,严禁山庄内任何人打搅,自然是人人远避。因此莫天悚东张西望地看了半天,也没有看见一个人。好在莫天悚只要没看见父亲出现,就放心了,手蒙在嘴边,压低声音叫道:“桃子,来了没有?”
  满头大汗的莫桃丛旁边的树篱中探出头来,同样压低声音道:“我早就来了,少爷,你不能把太师椅放在那棵紫薇树下,我藏在这里够不着。要是我过去,肯定会被庄主发现的。”
  莫天悚一看,紫薇树下只有两三株正吐着芳香的栀子花,虽然花朵又白又香,可的确是藏不住任何人,点点头,把太师椅搬去莫桃藏身的树篱的前面,不放心的地小心嘱咐道:“桃子,你千万要小心一些,要让我爹发现你,我就更惨了!”说完又去把香炉拿出来放在太师椅旁边的地上,“你看香炉放在这里可不可以?”
  莫桃伸长脖子看了看,道:“最好再靠近我一些。这么远,我都吹不着!”莫少疏今天验收儿子的下盘功夫,规定莫天悚的马步必须要坚持一炷香的时间。假如莫天悚能做到,从明天开始,就会正式传授他幽煌剑法的入门功夫。莫桃听说后,自告奋勇要帮少爷分忧,提出自己藏在一边朝香吹气,好让香能燃烧得快一些。
  莫天悚摇头道:“这里就可以了!香燃得太快,一定会被爹发现。说不定就会罚我扎两炷香时间的马步了!”以前莫桃也曾经帮莫天悚作弊,被发现以后,莫少疏的惩罚向来就是加倍再做一次,莫天悚只要一想起来就心有余悸。
  莫桃还要再说,莫天悚已经听见父亲的脚步声,在嘴边竖立起一跟手指,给莫桃做出一个禁声的手势,转身小跑着去迎接父亲。莫桃紧忙蹲下身子,在灌木丛中躲藏好。
  莫少疏迈着方步走进花园,他不过三四十岁的年纪,看来文质彬彬的,一身的书卷气。他一进来花园中就看见太师椅的摆放位置和平时不一样,然后就听见灌树篱中莫桃粗重的呼吸声,不禁在肚子中暗暗好笑,却没有揭穿,将手中的香递给儿子:“去点上!”
  莫天悚毕恭毕敬地接过父亲手里的香,差点没晕过去。这支香显然是特制的,足有小指粗细,两尺来长,没有一两个时辰,休想能燃完。暗自庆幸,要不是早就预备,今天就死定了!将巨香点燃插在香炉中,一眼也不敢朝后面的灌木丛多看,回到太师椅前面没有一点遮挡的空地上,分开双腿,半蹲下身体,做好马步的姿势,才抬眼去看父亲。见父亲没有丝毫起疑就去太师椅上坐下,忐忑的心才稍微放松一些,问道:“爹,今天背诵哪一篇?”
  莫少疏淡淡道:“《三字经》,背诵十遍。”眼角余光瞥见点燃的香头一亮一亮的,就知道儿子的伏兵已经开始帮忙,心中对莫桃极是欣赏。如此炎热的天气,他还肯为儿子隐身在灌木丛中,滋味一定不好受。


修练篇 第一章
  “这是在那啊,难到我还没有死吗?”我自言自语道。在我的四周堆积着厚厚的落叶和几棵断树的残枝。
  这时我只觉的浑身疼痛欲裂,头脑涨痛,勉强的支起身子已是用尽力气:“志狼、天翔,我们这是在那啊。”
  “哎呀,痛,痛啊。”这时一名相貌英俊的少年从地上爬了起来。他大约十八、九岁。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像宝石一般黑眼睛透着锐利的目光,散发出摄人的霸气:“喂,狼还不起来,在不起来永远没机会起来了。”
  被叫做狼的少年也是十八、九岁的样子。相貌俊朗,身材挺拔,脸上洋溢着坏坏的笑脸:“这里是那啊。我们怎么会在这里啊!”
  “还不是某个傻瓜说难得出来一次,要带我们去看日出,发扬我们中华民族‘看日’精神,结果被雷给劈了,掉到山崖下面来的吗?”翔说道。
  “哦,那冷,快说是那个混蛋带我们的来的。”狼先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抓着我的衣领问道。另一只手握成了拳头预备一副要打是模样。
  “我、、、我不知道。”我可不敢说不然会被狼打成猪头的。
  “到底是谁呢?”说着狼做出了一个沉思的动作。
  我和天翔眼睛同是一藐暗道:“就是你了还装蒜。”
  忽然一声痛苦的呻吟传入我们的耳中,我们都吓了一跳没想到这种地方还会有人,只见一棵阴暗的大树下,一位衣服焦烂的老人正痛苦的呻吟着,显然他也被天了雷打到了。
  我们连忙过去察看,只见老人尚有一丝生气:“老人家,你没事吧!”
  老日艰难的睁开眼睛,见到了天翔忽然目光大盛,紧紧的抓着天翔的衣服,剧烈的咳嗽着,然后用颤抖的手从怀里掏出一粒珠子,珠子不断的向四周散发着金黄的光辉。我们看傻眼了,就在时老人迅速的将珠子弹到天翔的嘴了,天翔下意思的吞了下去。
  “咳、咳、咳。”“翔你没事吧!”狼大急抓起老人的衣领大声的质问:“你给他吃了什么?”可老人已经气绝了。
  “咳、咳、咳。”“天翔你还好吧!”“没事,咳、咳。”忽然天翔一个踉跄栽到下去。
  “天翔。”“翔,翔。冷你看那里有个山洞我们把天翔背进去。”
  只见山洞里边什么人也没有,只有一床、一桌、一凳和一个摆满了的书架。我拿手在桌子上蹭了一下发现桌子上一尘不染,显然这里就是那老人的住所了。狼把翔背到床上,翔的情况异常希奇忽冷忽热,不过看来没有生命危险了。
  “冷快来看这是什么。”狼。只见桌上整洁的放着三个木盒子,两长一短,我打开其中一个,里面放着一柄剑还有两本书:“逍遥剑决,血魔眼。”
  “哈哈,冷我们发现的这可能是失传以久的绝世神功。”狼向我扬了扬手上的两本书《血魔刀法》《混沌心决》,左手还拿着一把刀,黝黑而没有光泽的刀身,没有锋利的刀刃,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造成的。
  “你看刀身上还有字呢!”狼道。
  我凑近一看果然有一排排密密麻麻的像蚯蚓一样的字。“这个不是汉语,也不像英语,可能是古文吧!”
  “恩,应该是,也许是什么神功秘籍呢,哈哈。”狼兴奋道。

烽烟四起
  大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七月,一队开赴渔阳(今北京密云)的闾左戍卒九百人,遇雨停留在大泽乡(今安徽宿县境),不能如期赶到渔阳戍地。秦法‘;失期当斩‘;,戍卒们面临着死刑的威胁。于是,在陈胜、吴广的领导下,在大泽乡举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
  王翦之孙,王贲之子,王豪。
  城墙高大而孤独。
  七色彩虹下面密密麻麻的帐篷和往返巡视的骑兵让王豪的眉头皱在了一起,暴风聚雨泥泞路,天亡大秦啊!
  第七天了,朝廷粮草援军本应赶到,却因为一场豪雨隔离,终于天空放晴,可惜路况照样,楚霸王项羽兵营一直都在扩展,调兵遣将把孤城围得水泄不通,看来是等不到朝廷的援军了。
  连续反抗七天高强度的攻击,楚霸王项羽对于这座通往咸阳的城是势在必得,连续几天的豪雨中也未停止攻击,今天雨过天晴后,项羽终于停止了惨烈的攻城战,当然,这只是暴风雨的前奏,想必通过调整后一番大规模的攻城战将要展开。
  对面的敌人在调整休息,而大秦士兵却在修补残破的城墙,每一个人都知道援军赶不到了,依然是默默的把锅里的火油烧开,石头弓箭背上城楼......城内的街道房屋已经坼得一遍狼籍。
  没有语言,没有指挥,一切都是在安静中进行,连续七天七夜的战斗后,说话都成了一种吃力的活动,气氛忧伤而凝重!
  紧了紧腰里的青铜宝剑,正了正玄铁铠甲,王豪叹了口气,已经有七天七夜没有回将军府第了,回去吧!见妻子最后一面也好。
  将军府!
  将军府第幽深而庄重,一路已经碰到若干背着大包小包看到王子豪后躲躲闪闪的仆人。心里有一丝悲哀,树倒猢狲散!早就对守卫将军府第的卫兵交待了,要走的就让走吧!现在多死一个少死一个没有任何意义了。
  “豪哥.......!”门口依着一清丽忧伤的女子,喊了一声后声音有点抽咽。
  严酷冷静的脸闪过一丝暖和:“夫人,外面风大,你有孕在身就不用站在门口等候为夫了!”王豪温柔的抚摩着那女子微微隆起的肚子。
  “情况如何?”女子依着高大坚固的身体,眼睛布满了希望。
  “哈哈哈.....情况很好,援兵应该快到了,他一个小小的项羽能耐我何!”战争是男人的世界,何必让女人担心。
  “哦......那就好!”见将军粗狂话中透出的一丝疲惫,女人心里一黯。
  “夫人,等这战事一了,我们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享受人间的天伦之乐!”轻轻的擦掉雪白而精致脸上的泪花。
  “真的!”女子脸上光线闪动,抓住那双粗糟的手,头靠在宽广的胸膛上布满喜悦:“我喜欢猫,我们的宝宝出生后,我要养很多很多的小白猫,我们的孩子也要叫小猫,好吗?”
  “恩!好的好的,就叫小猫......”子豪强忍着夺眶的眼泪,声音有点沙哑。
  “我还要养很多很多的鸡,能够生蛋的鸡,我要给宝宝做蒸蛋吃......”女人一脸向往。
  “养吧,养吧,只要你喜欢......”

第一部 通天之路 第一章 明王经
  在这个世界上哀莫大与心死,一个人就连心都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灰暗,死亡无时无刻不关照着自已,虚空中更似乎有着无数亡魂鬼影,不断的嘶吼,怪叫盘旋在头顶,这种感觉真爽。
  孔悠从来没有想像过世间还会有像自已这样悲惨的人存在,一夜之间,家族崩溃,公司倒闭,父母身死,女友离弃,财产充公,私房钱也被前任女友拐走,甚至惨到现在身上就只有一件背心,一条短裤,这还是在他半夜里被讨债者由床上拉起时的模样,穿着这样一身衣服自不必说,身上是一毛没有,穷得叮当乱响。
  人混到这种地步还真不轻易,想想美女,洋房,跑车全都在一夕间远离了自已,这种可怕的感觉能够不使人崩溃就算不错。孔悠决定离开这个悲惨的世界,所以,在徒步拨涉了三个小时又八分钟后,孔悠来到市郊的一座高山上。
  向崖下一看,孔悠只感一阵头昏目弦,脚下一团红光缭绕,山底似乎有一张巨口吞张着,想要吞噬一切。
  “我的金钱,我的美女,我的洋房,永别了!”还带着长长的回音,孔悠义无反顾的一头扎下了悬崖,跳崖的动作干净俐落,完全和那些世界级的跳水名将有得一拼,在云雾飘渺,浮荡身前的一刻,孔悠真是有点后悔,想当初自已怎么就没去报考国家跳水队,否则的话,现在是不是就有了一技之长,怎么混也不至于会惨到要跳崖摔死这个悲惨的大结局。
  闭着眼睛想要听那骨肉爆碎的一声闷响,足足憋了半个多小时,却愣没有接触到地面,孔悠有些感到不太对头了;“咦!这都掉了一个多小时了,怎么还没到底,这山似乎也不高啊!”
  睁眼一看,孔悠惊奇的发现,自已不知在什么时候以经落到了实地,眼前黑烟弥腾,红雾缭绕,一股股炽红的火焰不时由地底窜起,却没有半点热度,焚过身体的感觉竟和清风吹过脸面差不了多少。
  地下一堆堆被烤得焦糊泛黑的人类骸骨,让人看得直是毛骨怵然,一向胆子就不算大的孔悠,直打着哆嗦自言自语;“我,我怎么到这了,难道是时空穿梭到地狱了!”
  一晃动身子,轰隆隆一通剧烈的震荡立时响彻云霄、无数股高冲百丈的火焰,受到地震的逼压立时由地底的缝隙中冲出,似乎火红的喷泉直射入天,烟花般爆射开去。
  在火光的映照下,借着地上一块反光的大青石,孔悠忽然看清了自已的长相,“天啊!大鸡蛋。”他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一只巨大的七彩鸟蛋,看样子还不是一般的鸟人能生得出来地。
  想起了一句骂人的精典“鸟人” 孔悠真是有些欲哭无泪,以往都是自已骂别人是鸟人,这下子,可能是骂得人多遭了报应,自已死也没死好,跳崖竟跳成了个鸟人,这还真是天妒英才呀!
  “阿米豆腐,愿上帝保佑俺吧!俺不要当鸟人啊!”
  乌烟瘴气的火山中回荡着凄惨的嚎叫声,真是听者伤心,见者流泪,闻者也要流鼻涕。
  不知过了多久,鸟蛋以经成了孔悠的家,蛋里有着股股金黄的汁液,可供饮食。孔悠就在这种吃饱了睡,睡醒了吃的幸福生活中直过了不知有多久,是几个月,几年,还是几百年,反正就是很久了。这一天,孔悠忽然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种金黄的汁水也经被喝光了,假如再找不到吃的,不出几天的功夫,自已保准得活活饿死。

第一卷 神丹初结 序
  “世间真的有神存在吗?”
  有人向一个地球人提出这个问题。“你有病吧!”被问者摸摸他的额头,“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还会有人相信有神的存在,真是神经病!”
  在同属于人界的另一个空间——仙界紫宵宫,有人问仙界的至尊仙帝同样的问题,他回答道:“当然有,没有神哪来的人、魔、冥三族,更不会有我们仙人了!我们仙人苦苦追求的不就是想有朝一日能够突破境界,到达神的那个层次吗?”
  当魔界的至尊——魔皇赫修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他发出 “桀桀”一阵怪笑,嚎叫道:“神算什么东西?桀桀……天地之间我为最大,我就是神!桀桀……总有一天,我会打通三界,吸干那个狗屁仙帝的仙元,让冥尊脱光衣服来添我的脚趾,桀桀……”
  对这个问题,冥尊幽澜思考了一会儿,然后露出愤怒的神色,说道:“神?当然有!那可不是本尊操心的事情,本尊着急的是人界的凡人数量不加控制,弄得冥界现在是魂满为患,你要是碰到了神就对他说说……”
  神听到有人这么问,眨眨那神秘的眼睛,微笑道:“我就是神啊!正是我创造了人类并划分了三界。你问神是什么?神就是一根草、一棵树、一滴水,是山川湖海,是日月星辰,是这浩瀚无垠的寰宇……不管是人、魔、冥,谁能够悟透其中的玄妙,谁就是神!”

第一卷 第一章
  
  我终于梦想成真了——不老不死,永世长存!
  我不怕死,却对死后一片漆黑的未知感到深深的惧怕!自我懂事以来这种惧怕就牢牢的抓住了我——我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那时我还很小。随后我就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逃离这种惧怕,我疯狂地找寻着,无论东方的仙术还是西方的魔法,无论科学的技术还是迷信的邪说,我希望自己能够逃开那无边无尽的黑暗……我找到了,是的我真的找到了——血族!高雅而孤独的尘世游荡者——血族!
  今天是刘累新生的开始——或许在以后漫长伪岁月里他会渐渐忘记身为人类的那个生日,而只记得今天这个初为血族的日子吧——初拥的作用刚刚显现出来,刘累对着镜子抚拥着自己那两颗长长的犬牙,就像抚摩自己的孩子——谁说血族不能在镜子里成像?
  那个老血族足足用了十三滴血才将刘累初拥成功,显然十三这个数字让老血族十分的兴奋,不过看样子黄种人对吸血鬼天就有反抗力,老血族说他初拥一个白人或黑人只要一滴血就足够了,没想到对他竟用了这么多——既便如此,他也过了十几天才显出初拥的征兆来。不过老血族的十三滴血却让刘累十分欣喜:血族的能力来源于血液,他给刘累的血液越多说明给我的能量也就越多,只是刘累还不知道这个给了自己十二滴血的伯爵到底是第几代的血族,自然也就无从知道自己究竟获得了怎样的力量。
  长时间对血族的追逐刘累早就预备好了一切血族的生活用品,接下来的时间他完全沉浸在对自己血族身份的迷恋中,陷入了比以前更疯狂的境界,幻想着自己永生不死,拥有强大的力量和渊博的知识,赢得人们的崇拜和敬畏……
  不过这种极度膨胀的自大只维持了三个月.
  一天中午沉睡中的刘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十二分不兴奋的他揉着眼睛把门打开:门外站着一个中年人,西装马尾,一丝笑意浮在脸上。“找谁!”刘累没好气地说——哪个吸血鬼在大白天被吵醒都不会有好脸色。来访者对着刘累上下打量了一阵,眼中透出了一丝狂热,缓缓地说:“就找你。”“找我?我不熟悉你!”说着就想关上门。门外人依旧用那种不紧不慢的语气说:“但我熟悉你,据说吸血鬼是高贵优雅的一族,怎么你就让客人在门外说话吗?”刘累眼中红光一闪,一拳挥出。一个闪着青光圆罩出现在那人四周,刘累全力一击能够打穿一堵墙的拳头在那个光罩上激起一阵涟漪之后,再也无法前进一寸。门边矮柜上的一个花瓶忽然飞起,朝那人头上撞去——吸血鬼都会有一两项异能,这就是刘累刚刚得到的一向以能:控物。

第一部 西域崛起 第一章 围城
  “轰……”巨大的撞击声不断地传来,震得耳膜隐隐发痛。
  这帮该死的家伙又开始攻城了,他们难道就不需要休息么?许海风狠狠地诅咒着这群野蛮的西方人。
  “队长,我们的弓箭和石块都用光了,金毛狗又上来了。”粗豪的大嗓门在许海风的耳边响起。
  转头看着自己的副手,许海风有气无力地道:“告诉兄弟们,把他们都打下去。”
  “是……”秦勇雷霆般的吼叫了一声,兴奋地舔了舔厚实的嘴唇,转身向城墙跑去,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是去生死战场,而是去见自己的初恋情人。
  “真是个粗人啊,不知道这次攻城结束后,我们还能剩多少兄弟啊。”许海风倚靠着墙角,喃喃地道:“我也不想如此的,老天啊,怎么会变成这样,我还不想死啊。”
  许海风是个新兵,是的,他只是一个刚从练习营出来,不到一年军龄的菜鸟新兵蛋子,但现在他却成了这座兵营,残余不过二百余人的总指挥。
  自从五年前,西方恺撒帝国扩张的脚步来到了东方,就无可避免的遭碰到了大汉帝国无情的反击。二大帝国的激情碰撞演绎出无数可歌可泣史书般的故事,二个巨无霸数年来你争我夺,在犬齿交错的边境线上交手了无数个回合,只是谁也无法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战争的进行意味着兵源的消耗,兵源的消耗意味着必须要有大量的新兵补充。许海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征召入伍,匆匆忙忙地练习了三个月就被赶鸭子上架般送上了前线。
  他所在的小镇其实就是个纯粹的兵营,在战争前沿第一线的兵营,里面除了战士还是战士,并没有普通的老百姓。在这里的五千人组成了大汉帝国对恺撒人的第一道防线,二十天前,那些天杀的恺撒人忽然挑起了战争,疯狂般的进行攻城战。
  攻城的第一天,主将战死,副将身亡,全营减员一半,谁都知道他们无法再撑过第二天的攻击。绝望之下,许海风毫无选择余地地使用了他身上的禁忌之力。
  许海风是一个平民子弟,普普通通的家庭,普普通通的人,没有英俊的外表,杰出的身手,显赫的家世,但他却有一点不同。在他七岁那年上山打柴,被一只头顶七彩肉冠的怪蛇咬了一口,情急之下,许海风大嘴一张,以牙还牙,竟然咬到怪蛇的七寸之地,反而将怪蛇咬死,并且吸干了怪蛇之血。此后他高烧不断,整整七日七夜才恢复正常。
  险死还生之后,一切并无不同。但在许海风十四岁的时候,发现了自己身上的一个秘密,他的血液产生了异变。那一次,他偷了父亲的老黄酒,喝到一半,不小心伤了手指,血流进了酒中。他起身包扎好伤口,却发现壶中残余之酒已经被家里的老黄狗喝去了。一个小时后,当醉醺醺的老黄狗醒来时,许海风却发现它强壮了许多,原本老态龙钟的样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此后,许海风偷偷的做了几次实验,发现自己的血液一旦与酒精混合就会产生异变,只要是喝过了的动物,经过一小时的睡眠,醒来后就会变得异常强大,更加稀奇的是这种血酒对于伤势具有神奇般的效果。当然所有的实验用的对象都是小动物,他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给人喝血酒。
  但是军营一战,迫使他改变了自己的立场,在那种生死关头,不论使用任何手段,能够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由于他是新兵,更加幸运的是,他在第一天守城时中了箭,却是伤而不死,被抬下城墙救治。那天夜里,他强忍着伤口的剧痛,将后勤部里的那几坛陈年老酒搬出,合入自己的血液,给自己一队的人都送了一碗。

序章 相约
那一天,我摇动所有的经桶,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在山路匍匐,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暖和;

那一次次的转山,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沧央嘉措

序章相约

天上一朝日月,人间几度春秋。

其时浩浩神州,关山雄踞,大河纵横,山河之间,荡荡然沃野千里,气象万千。亿万年间,天降凝露,地气升腾,阴阳交汇之下,遂有云行风动、电闪雷鸣。

物华凝聚,始现生灵。又不知几亿万年之后,方得有人行走于大地之上。当此繁荣昌盛之世,上古之事早已佚不可考。无论士林大夫,又或贩夫走卒,所知者无非神仙精怪、种种荒诞传说。即使正史所载之洪荒纪元,也仅上溯数万年而止。大略有识之士,自然知道史书不可不信,不可全信,书上所载诸般洪荒逸事,读来与俾林野史实也相去无几。

神州得天独厚,多有风调雨顺之年,故此渐渐走向盛世。其中自有一些人,不喜世间名禄,只爱寻山觅水。又于那些山清水秀、地气汇集之所结庐而居,离俗遁世,潜心修行。

上古之年,坊间传到有修道之士号广成子,彻悟仙法,骑鹤西去,留下若干仙迹。此后尘世修仙访道之风始盛。千万年来,得道飞升之士屡有所闻,正史野传也不鲜提及。至此凡人始知九天之上,另有青冥,百尺地下,是为黄泉。只是神仙一说终究虚无飘渺,仙凡之间相隔遥远,凡夫俗子们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三餐温饱,劳碌终生,不得解脱。等到老来归去,一抔黄土,数滴眼泪,也就了无痕迹了。

每逢天灾人祸,又或是重要年节,百姓必会焚香上供,去膜拜那些自己终其一生也不可或见的神明。因为他们相信,神人相距并不遥远,只要诚心祈求,虔诚膜拜,上天终有所感,仙界必有所觉,虽然不是有求必应,终能应验一二。。只是天地之别、仙俗之隔,实如巨渊汪洋,远非这些凡夫俗子所能思及,这个自不必多提。

然在九天之外,青冥之极,确有广大玄妙世界,即为众仙居处、凡俗口中所称之仙界,又别名天宫、莲华、妙境,等等,名号不一。

仙界所处之地苍苍茫茫,无比广大,不知其界在何处。上下幽幽,纵有莫大神通,也无以测度其深其远。

楔子 午夜惊魂


  月黑!
  风高!
  夜黯!
  星沉!
  整个的大地,象是已慑服在夜的淫威下,万籁俱寂,四野无声。
  时正三更,突地一声尖锐刺耳的厉啸,撕裂了夜的沉寂,破空而起,摇曳悠长,这声音不禁使人联想到死亡、凶杀、鲜血、鬼魂……。
  紧接着,使人头皮发炸,毛骨悚然的惨嚎声,此起彼落。
  疯狂而恐怖的乐章,开始奏鸣。
  喝叱声,喊杀声,搏击声,惨嗥声……
  在夜空中激荡,涌卷,起伏。
  足足一个更次,令人惊魂失蹄的声浪沉寂了,代之而起的,是熊熊的烈焰。
  被誉为武林第一家的“二贤庄”,沉埋在火海中,烛天的火光,照亮了数里地面。
  庄后,一条小路上,一个浑身浴血的中年秀士,挟扶着一个大腹便便的黑衣妇人,踉跄疾奔。
  那妇人钗横发散,凄厉知鬼,嘶哑着声音道:“官人,我……走不动了……!”
  中年秀士装束的男子,睁着一双血眼,向四外扫掠了一周,颤声道:“娘子,你在这里等着,大哥死了,我必须救出大嫂,为南宫氏保持一点命脉,假如我不死,我们会再见的?”
  “官人,不……你不能抛下我……”
  “娘子,我不能让南宫大哥绝了嗣,我……不能,啊……”
  “官人,你……说过永远也不会离开我的!咱们死也死在一块……”
  惨绝人寰的呼喊!绝望的嘶唤!
  中年秀士用袖子一抹脸上的泪水、汗水、血水,亲了亲他妻子的面颊,咬了咬牙,硬起心肠把爱妻抱在路边草丛之中,返身回扑……
  奔出里许,路旁林中,传出一阵女人的惨哼声。
  中年秀士转身折入林中,狂吼一声,目眦皆裂,只见四个黑衣人,按住一个美如天仙的孕妇,欲图非礼。
  “杀!”
  栗吼声中,响起四声惨号,四个黑衣人在中年秀士挥掌之间,横尸当场。
  “大娘……”
  “何二叔,你大哥呢?”
  “死……了……”
  “哦!”
  美如天仙的孕妇,惨呼一声,晕了过去,中年秀士抱起孕妇,又回身飞驰,到了他与妻子分手的地方,可是,已不兀妻子的踪影……

(一)吕后-卜宪群

  主讲人简介:


  卜宪群,1962年出生。1984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支部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内容简介:

  她,是一位隐藏在汉宫帷幕后的统治者;她,不是帝王却胜似帝王;她曾经只是一个普通小吏的妻子,但却首开中国历史上女性掌控朝纲的先河。那么,她究竟是谁?又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在汉代之前,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女性独掌朝纲的局面,而吕后却首开先河,虽然没有登基成为一代女皇,但她的权利却胜似帝王。那么,她是怎样在当时那样一个男性的王朝中求得生存,又是怎样一步步登上权利顶峰的呢?

  汉高祖的皇后吕雉。单父(山东单县)人。早年其父为避仇迁居沛县,在一次宴会上欣赏刘邦非凡的气度,把女儿许配给他。公元前205年,刘邦为项羽所败,吕雉和刘邦的父母被俘,做了两年的人质,前203年秋,吕雉归汉后,留守关中。刘邦称帝后,吕雉被立为皇后,子刘盈为太子。

  吕后为人有谋略,汉初,吕后助刘邦杀韩信,彭越等异姓王,消灭分裂势力巩固统一的局面。前195年,刘邦死,惠帝立,尊吕后为皇太后,惠帝仁弱,实际由吕后掌政,前188年,惠帝崩,立少帝,临朝称制八年,少帝因其生母为吕后所杀,有怨言。吕后逐杀少帝,立常山王刘义为帝。吕后先后掌权达十六年。是中国历史上三大女性统治者(吕后,武则天,慈禧太后)的第一个。

  吕后当政内,创自刘邦的休养生息的黄老政治进一步得到推行。刘邦临终前,吕后问刘邦身后的安排。她问萧何相国后谁可继任,刘邦嘱曹参可继任;曹参后有王陵,陈平,但不能独任;周勃忠诚老实,文化不高,刘家天下如有危机,安刘氏天下的必是周勃,可任太尉。吕后虽实际把握大权,但她是遵守刘邦临终前所作的重要人士安排遗嘱的,相继重用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周勃等开国功臣。而这些大臣们都以无为而治,从民之欲,从不劳民。在经济上,实行轻赋税。对工商实行自由政策。在吕后统治时期,不论政治,法制,经济和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均全面为“文景之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一章
  先祖阿拉卡.缪拉从小就是欧巴尼亚大帝国皇帝最亲密的伙伴。基于这种关系,先祖终身担任着帝国财政大臣的职位。缪拉商业世家的成功也得益于这种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想要在商业上成功,必须与成功的人或是将要成功的人保持一种非常亲密的关系。
  --《缪拉世家家训第一章第三条》
  公鸡打鸣的声音钻进了阿拉卡.缪拉的耳朵,他幸福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他抬头向外看了看,“多好的天气。假如今天可以出去打猎就好了。”
  阿拉卡是法英哥伯爵府中的一名仆人。虽然仅仅是一名仆人,但他对自己的地位非常满足。因为爱克斯大陆所有的国家都实行着奴隶制,只听说在传说中的菲利浦大陆上是没有奴隶的。法英哥伯爵个人就拥有五百多名奴隶,而仆人则比奴隶的地位高多了。况且他的工作也非常地令人羡慕:法英哥伯爵唯一的法定继续人兰特.萧的近身仆人。在仆人这个位置上,只有伯爵府上的管家地位明显高于他,还有法英哥伯爵的近身仆人在仆人中的威望略大于他,其他的仆人见到他都是很恭敬礼貌的--尽管他才十八岁。其实道理很简单,他的主人兰特是唯一的伯爵法定继续人,而当兰特成为伯爵后,他假如运气好,将来就可以当上伯爵府中的管家。那是个多么令人羡慕的职位啊。
  当然,阿拉卡也有自己烦恼。马迪尔.哈伯,兰特的侍从,老是爱找他麻烦。天知道马迪尔为什么老是和他过不去。要知道,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自然也拥有贵族的血统。对阿拉卡而言,马迪尔是绝对不能得罪的,所以阿拉卡见到马迪尔,向来是堆上最谄媚的笑脸。但遗憾的是,马迪尔从来不吃这一套。唉,不知道兰特大人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脾气古怪的待从。
  阿拉卡摇摇头,将不愉快从心里赶走。得赶紧到兰特大人那儿去,假如兰特大人已经醒了,那可是他的失职。阿拉卡用较快的速度洗完手和脸,穿上他引以为荣的近身仆役制服,穿过巨大的客厅(相对于阿拉卡的睡房而言),顺着楼梯爬上二楼来到兰特大人的房屋内。阿拉卡静静地待在兰特大人睡房外的小客厅内,等待兰特大人睡来后的第一个命令。
  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睡房内传来兰特大人的声音:“阿拉卡,把水端进来。”
  阿拉卡迅速地端起水盆,推开睡房的房门走进去,然后放将水盆放在一张据说是从遥远的东方国家买来的桌子上,站在一旁问道:“兰特大人,请问还有什么吩咐?”未来的领主没有理会阿拉卡,他用双手捧起冰凉的水泼在脸上,洗起脸来。阿拉卡在一旁安静地望主人,心里油然升起一股自豪的感情:兰特大人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主人。他心地善良,很少向别人发脾气,哪怕是奴隶和仆人。兰特大人的外表非常出色,外貌俊美,气质优雅。跟在这样一位主人的身边,实在是他的幸运。
  正偷偷地想着,兰特大人已经洗完了,阿拉卡连忙将早已预备好的毛巾送在兰特的手上。兰特一边用擦着脸一边问道:“阿拉卡,今天该干些什么?”“今天是休息日,您可以自由活动。”兰特将毛巾还给阿拉卡,然后坐在椅子上,“哦,今天是休息日了。今天天气不错,去打猎怎么样?”阿拉卡强按住心中的喜悦,恭恭敬敬地回答:“好的。我这就出去为您预备马匹和工具。对了,需要叫上马迪尔大人吗?”兰特笑了笑,“阿拉卡,假如你今天能够猎上一只银兔(注:银兔为塞斯公国的一种特产,无攻击力,但善于躲藏,速度极快。),我就告诉为什么马迪尔总是和你过不去。去叫马迪尔吧,假如今天我们去打猎而没有叫上他,小心他会狠狠揍你一顿。”
  “好的。”阿拉卡恭敬而清楚地回答,然后他又嘟嘟哝哝地小声嘀咕:“可是上回打猎时,因为没追上被他射伤的猎物,我也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中土神州 序章~中土神话
  序章~中土神话
  ————传说
  天地创生于何时早已无可求证,中土神州最早的文字也仅仅纪录到太古之时。
  传说,太古之时。中土神州的生灵皆强横不可一世。肩山造陆,分裂沧海,飞天遁地,呼风唤雨无所不能。而且更寿元无尽,永生不死。
  但是,太古之时却是中土神州最混乱的时代。
  中土最早的《荒异经》记载,太古异兽煌嘟和神鸟离鸾,为栖息之地争斗。每战数年不息,离鸾不敌之际,就振翅高飞。煌嘟追赶不上瞬息之间翱翔万里的神鸟离鸾,虽然屡占上风,却没法奈何得了神鸟离鸾。一怒之下用庞大的身躯横扫整个中土神州,要把离鸾最喜栖息的青天神木尽数毁坏。暴怒的煌嘟在中土神州的土地横行无忌。这样的鲁莽行为却惹怒了其他生灵,大家群起而攻之。虽然煌嘟神力强大,但是最终还是在东方之地,被六种强大的生灵——神鸟离鸾、天蛇百荒、三爪金乌、巨灵刑干、双头妖龙、木神青缔击杀在荒野。
  煌嘟死后身体化做不元山,毛发化作铁栎神树,骨骸化作不元山石,血液化作不元山六条大河,汩汩流转万年不绝。世人都道,煌嘟骨骸所化的不元山石,是天下最坚固的东西。亘古流传下来,最具名声的神兵利器,十之八九都是神工巧匠采不元山石炼出的精铁所铸。
  这次大战,延续了数万年之久,中土神州上许多无辜的生灵被牵扯,连天地都因此而崩塌。江河倒流,山川陷落,平地成泽,中土神州因此地貌改换,成了现在的模样。许多永生不死的强大生灵就这样消失在茫茫天地之间。
  争斗最终消弭已是太古纪过,上古纪至。
  太古大战中土神州死伤惨重,双头妖龙被煌嘟击杀,神鸟离鸾、天蛇百荒、三爪金乌、巨灵刑干、木神青缔也受伤惨重,陷入了无尽的睡眠。
  不过,中土神州的战争并未因此而停息。
  强大且凶恶的生灵自然要欺压弱小。弱小的生灵或者互相联合,或者依靠一些强大但仁慈的生灵。此时中土神州的生灵开始分化,太古神兽的后裔,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种族。有一支力量虽然不是最强,但是却最有聪明的种族出现了。
  这个族群被称为——白月神族。
  当太古神兽争斗之际,同样具有无边力量,但是却没有加入战斗的太古魔猿勾无邪,便是白月妖族的祖先。
  白月神族联合起来,经过又是几万年的大战。在旷野之地消灭了当时最强大的神兽——里虚。令所有的生灵都承认白月族的强大,争斗逐渐减少了。加上无数世代的争斗早已令大家厌倦,中土神州开始出现安宁祥和。而白月族的始祖,勾无邪便成为了中土神州第一个统治者。世尊为始勾神
  种族分化,聪明出现是上古纪区分于其他时代的标志。
  随着最有聪明的种族开始逐渐强大起来,神话纪开始了。
  世代居住在西荒的白月族,在和其他生灵的争斗中损失了大部分的同伴。虽然有最高的聪明,又极其强大。白月族却面临绝灭的危险。
  他们的繁殖能力非常低下,年幼的白月族需要孕育几千年才能出生。长生不死的生灵却面临整个种族灭绝的危机,实在是个讽刺。经常有白月神族的成员,因为和某些强大的家伙争斗而被杀。死去的神族远远多过出生的。这样下去,神族很快就会消失。

正文 第一章 无名刀
  三个月前,江湖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叫刀无名的人,他是一个杀手,一个叫无名的杀手,没有人知道他的真正姓名,只知道他姓刀。
  三个月前,他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但是三个月后的今天,他已经是一个让江湖所有人侧目的成名人物了,
  只因为在三个月前的一天,他只身进入当时的天风堂,只用了三刀,就让天风堂的堂主——龙四海俯首身亡。然后一路杀出重围,那一战,血流成河,他一共斩杀敌人四百五十三名,最后,跨江而去。只留下身后被血染红的江水。
  龙四海是何等人物,那可是一个名震江湖三十多年的高手,一手龙王剑法可说是纵横天下,罕有对手,据江湖传言,他的武功至少可以进入天下十大高手的排名。为此,他又被人尊称为龙王爷。而天风堂在龙王爷的带领下也是日益壮大,成为江湖中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那可是一般人不敢招惹的主啊。
  但是现在,龙四海龙王爷竟然让人三招就斩杀了,并且随后杀遍了整个天风堂,全身而去。这是何等的气势!这个人,就是刀无名。只因为他在走时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来杀龙四海,是因为他不该为了抢人家的女人而杀死一个无辜三岁小孩子,如想找我报仇,记住我的名字——刀无名。
  他一战成名,从此,刀无名的名号开始响彻江湖。
  有时侯,成名真的是一件很轻易的事情,只要一战。刀无名这一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很多人却没有这样的实力来进行像刀无名样的一战。为此,要想成名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但是很多人却为了成名而不顾自己的性命。
  刀无名在斩杀龙四海后,很多龙四海的朋友曾经来找过他,但是,都没有能完整的回去。都留下了一点东西做为刀无名成名的记念。这其间,就有一些只是为了成名的年青高手。
  但是刀无名到现在为止还过得很好,一点也没有受到对方的伤害。
  现在,刀无名正在茶馆里喝茶,很悠闲的喝着。
  但是他知道,他的这份闲情很快就会没有了,只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人,一个提着剑的年青人,一个没有剑鞘的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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